SARS对康复者的生理影响究竟有多大?9月30日,受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,中华医学会、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专家撰写了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(SARS)诊疗方案》。10月10日,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“卫医发(2003)286号文件”的形式,联合公布了这份新修订的SARS诊疗方案。 诊疗方案提出了三种SARS后遗症:肺功能障碍(肺纤维化)、肝肾功能损害、骨质疏松和股骨头缺血性坏死。 关于肺功能障碍,诊疗方案指出,“相当数量的SARS患者在出院后仍遗留有胸闷、气短和活动后呼吸困难等症状,这在重症患者中尤为常见,主要发生于长期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”。 (――节选自2003年12月5日北京《财经》特稿:直面SARS后遗症) |